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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胎奖励政策细则,最新海南二胎国家奖励相关政策

更新:2023-08-16 13:09:29 高考升学网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那么海南很多二胎夫妇对二胎奖励感到疑问,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海南二胎奖励政策细则2018,最新海南二胎国家奖励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修订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上述再婚情形不含复婚。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八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两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村民委员会转为居民委员会之日起三年内,依照前款的生育规定执行;三年后依照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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