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计划生育 > 正文

徐州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及国家规定

更新:2023-08-18 08:18:43 高考升学网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起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晚育增加30天的津贴政策不再执行。

  依据新政,以后江苏省内参保职工无论是否晚婚晚育都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该新规自1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宿迁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8-10 11:0:09

泰州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8-12 03:0:35

镇江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8-13 13:0:21

扬州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8-15 0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