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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养老金调整方案

更新:2023-09-19 07:16:04 高考升学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南京市2020年养老金调整时间:2020年1月1日起。

调整方向:

分为固定额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具体调整如下:

01、固定额调整部分

固定额调整部分为统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

0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

统一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增发。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按上述办法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0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的1.4%增加。

04、适当倾斜部分

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

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南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相关实施工作已基本完成,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8月起将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江苏省2020年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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