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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军校国防生政治考核军检的实施办法

更新:2023-08-14 09:59:21 高考升学网

(一)政治考核

  1.高考结束后,符合政治考核基本条件的考生本人或家长,可到人武部领取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人武部和省军区招生办各一份)、正反面打印,填报个人信息,于规定时限内报送人武部。

  2.人武部依据《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及时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

  3.报考机要、技侦等特殊专业考生的政治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考核结论由负责政治考核的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或考生本人。

  (二)军检

  1.军检前事项

  (1)考生到承检医院指定位置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简称《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面试表》,张贴本人照片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面试表》和高考《准考证》进入军检站参加军检。

  (3)体格检查前须空腹,抽血和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内容。

  (2)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各组面试人员共同商定、负责人签字认可。面试现场设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面试组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复议过程中,将安排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3.体检

  (1)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和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体格检查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如有变动,以上级通知为准。体格检查结论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由军检站抽调心理、精神卫生或相关人员组成心理检测组实施。

  (2)体格检查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不合格”3种。体格检查项目均为指挥专业合格的,其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体格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以上(含)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其结论为“非指挥专业合格”;体格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其结论为“不合格”。体格检查项目不得缺检、漏检,结论要如实填入《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结论栏,其中,对潜艇合格的考生在结论栏注明“潜艇合格”。

  (3)体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检查结果进行复议。复议过程中,将安排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体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初检结论即最终结论),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

  4.填表办法。《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中的“政治考核结论”和“面试结论”栏的填写以及“综合结论”栏信息点的填涂由4个军检站的军分区(警备区)招生办负责,其他内容由相关人员填写。填写表格时,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保持字迹清晰工整。须注意的事项:所有结论栏目内容不得涂改,确因工作人员填写失误造成的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该军检站体检专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表格在传递和填写时,要保持表面平整,不得折叠和粘贴其他材料,以确保扫描效果;各种检查单据统一粘贴在一张A4白纸上,由体检面试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招生办保存5年;各军检医院在体检表上所有盖章和签章必须使用蓝色印泥,印章须清晰完整。

  (三)有关表格打印及上报时限

  1.表格打印。《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在省教育考试院填写考生身份信息并生成条形码后,由省军区招生办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政治考核表》由各军分区(警备区)用80gA4纸按规定格式印制;《面试表》由军检站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用80gA4纸按规定格式印制。

  2.上报时限

  (1)6月18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招生工作人员(军分区、警备区招生负责人,军检站主检医生、联络员)联系方式及体检医院、时间、地点和体检计划等情况通过远程递送系统报省军区招生办。

  (2)6月26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军区招生办,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交省教育考试院。

  (3)6月29日17时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及本地区参加军检考生电子名册派专人送至考生军检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军检站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派人到省军区招生办领取《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

  (4)7月5日12时前,4个军检站所在地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派专人将《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检表》、《面试表》、《军队院校招生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情况统计表》(含电子名册)以及本地区考生《政治考核表》送至省军区招生办。其余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将本地区考生《政治考核表》及考核情况汇总后送交省军区招生办。

  (四)经费保障

  考生政治考核、军检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负责,纳入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解决,各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好考生报考所在地人武部与军检医院体检费的结算工作。其他经费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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