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国家政策 > 正文

浙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

更新:2023-08-11 02:19:48 高考升学网

 浙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及离(退)休职工。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07年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

  四、发放办法:

  一、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三、职级标准管理岗位

  副局585正处550副处430正科355副科265科员255办事员235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高级技师355技师265高级工255中级工235初级工195

  普工195学徒期150d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退役军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时间:2024-03-14 09:0:32

松原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1-26 14:0:57

白山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1-26 14:0:45

通化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1-26 1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