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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更新:2023-08-15 06:36:07 高考升学网

规范养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动物类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谁都无法预测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城市规范的基本规定就是要求养犬的公民,遛狗时需要拴绳,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吓到儿童,那么绵阳养犬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绵阳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绵阳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一、绵阳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等活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应急搜救等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残疾人饲养辅助犬的,不受本条例关于不得超过限养数量以及不得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限制,但应当遵守养犬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 本市养犬管理遵循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
  重点管理区为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划定或者调整的重点管理区的具体范围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禁养犬只。
  禁养犬只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民政等主管部门共同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具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将犬只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条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重点管理区内犬只进行登记,捕捉无主犬、遗弃犬、遗失犬、狂犬、疑似狂犬、伤人犬,管理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不束犬绳、犬绳超过规定长度,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违规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随意丢弃犬只尸体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相关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狂犬病免疫疫苗组织,指导做好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负责检疫、疫情监测,对一般管理区内的犬只进行免疫登记,对犬只诊疗、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犬只经营和诊疗的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和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人患狂犬病疫情进行监测和应急防控,对狂犬病病毒暴露者进行检测、预防接种和诊疗,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储存和使用进行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第九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狂犬病的免疫工作以及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养犬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劝阻违法养犬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向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鼓励居(村)民会议、业主大会就遛犬时间、区域、粪便处置等事项依法制定文明公约。
  第十一条 鼓励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依法参与养犬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二章 免疫与登记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养犬人应当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在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对犬只再次进行免疫。

二、绵阳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办理条件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

(1)因工作、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

(2)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3)有专人看管;

(4)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绵阳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犬类

绵阳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办理材料

(一)单位申请养犬的,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数量清单、法人身份证

(二)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本人身份证

外地人员携带犬只进入本市的,须凭犬只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畜牧)部门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无狂犬病检疫证明方准进入。饲养30天以上的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城管部门应当建立犬只登记档案,录入下列信息:

养犬人姓名(单位名称)、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犬只的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及照片;

犬只免疫接种情况;

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

其他需要记载的信息。

养犬登记证及犬牌有效期为1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期满15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年检。逾期未年检的,注销养犬登记证及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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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绵阳养狗新规,绵阳养犬管理条例禁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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