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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 外语考试条件成熟后一年两考

更新:2023-08-09 17:32:32 高考升学网

福建外语考试条件成熟后“一年两考”

“从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简称为‘3+1+2’模式;高等学校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在今天召开的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说。

林和平进一步解释说,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在考试安排方面,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今天同步发布的《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林和平介绍,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将每门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这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确定考生的转换分。

林和平说,2021年起,高校招生录取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施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维度。高中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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