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助学圆梦 > 正文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更新:2023-08-16 19:54:11 高考升学网

一、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费标准如下:经济学专业16000元/年、物流管理专业16000元/年、财务管理专业16000元/年、互联网金融专业16000元/年、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15000元/年、汉语言文学专业150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科类合计学费(元)
△本科合计
1300
⊕文史合计
530
经济学文史3616000
物流管理文史3116000
财务管理文史3216000
互联网金融文史3116000
健康服务与管理文史3115000
★汉语言文学文史8515000
★历史学文史7715000
★英语文史5815000
商务英语文史3815000
★学前教育文史6216000
★小学教育文史4916000
⊕艺术(文)合计
9
音乐学艺术(文)518000
★美术学艺术(文)418000
⊕理工合计
640
经济学理工2916000
物流管理理工2916000
财务管理理工2816000
互联网金融理工2916000
健康服务与管理理工2915000
★汉语言文学理工3015000
★历史学理工1815000
★英语理工5215000
商务英语理工3215000
★学前教育理工2316000
★小学教育理工4116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1201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6016000
电子信息工程理工6016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6016000
⊕艺术(理)合计
9
音乐学艺术(理)618000
★美术学艺术(理)318000
⊕艺术(不分文理)合计
112
音乐学艺术(不分文理)4918000
★美术学艺术(不分文理)6318000
注:打“★”为师范类专业

2020年专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科类合计学费(元)
△专科合计
1736
文史合计
743
▲会计文史6211500
▲市场营销文史4211500
▲电子商务文史5411500
▲导游文史2511500
▲汉语文史15811500
▲应用英语文史8711500
▲应用电子技术文史4511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文史6811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文史4711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文史44115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文史6611500
▲康复治疗技术文史4511500
⊕艺术(文)合计
7
★音乐教育艺术(文)213000
★美术教育艺术(文)2130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文)313000
⊕理工合计
643
▲会计理工5911500
▲市场营销理工3811500
▲电子商务理工5011500
▲导游理工2511500
▲汉语理工6511500
▲应用英语理工7311500
▲应用电子技术理工5511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7211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5611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理工41115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理工6411500
▲康复治疗技术理工4511500
⊕艺术(理)合计
8
★音乐教育艺术(理)213000
★美术教育艺术(理)2130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理)413000
⊕艺术(不分文理)合计
335
★音乐教育艺术(不分文理)11613000
★美术教育艺术(不分文理)116130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不分文理)10313000
注:打“★”为师范类专业,打“▲”为特色专业

二、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英文全称: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3256。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法人代表:陈伯山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邮政编码:435109。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定招生计划,并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英语相关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一般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我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招生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文理兼收,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证)。

2.进档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计算。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并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影响考生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 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新生入学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七章 文凭与学位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政编码:435109

咨询电话:0714-5221122,5221133,5221144,5220111(兼传真)

Q Q: 1506907246

招生信息网:http://zsxx.wlxy.hbnu.edu.cn

邮 箱:wlxyzsb@hbnu.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三、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00亩,现已建成包括教学楼、图书馆信息中心、实习实训大楼、风雨操场、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0余万册,电子图书40余万册。学校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教学资源丰富,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场所。

学校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设有人文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工学部、理学部、教育与艺术学部、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等6个学部,在校生8000余名,开办有32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其中环境工程和生物技术专业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获批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zsxx.wlxy.hbnu.edu.cn/main.htm

最新图文

海军航空大学是985还是211

时间:2023-08-09 16:0:37

湖南高考成绩怎么查询

时间:2023-08-14 11:0:41

河源有哪些本科院校

时间:2023-08-14 16:0:43

江苏师范大学是985还是211

时间:2023-08-16 1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