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住房公积金 > 正文

2019年青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标准,青海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案

更新:2023-08-16 13:33:43 高考升学网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近日,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行政、全额和差额预算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单位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2%。

  同时,职工工资收入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青海省统计局发布的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4451.00元确定;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60%,即2890.00元确定。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北京公积金官网登录入口网

时间:2024-04-22 17:0:36

达州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1-08 10:0:35

广安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1-08 10:0:20

宜宾如何计算公积金

时间:2024-01-08 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