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县级及以上)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按免考要求、条件和程序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原则安排在第二周)集中组织补测。
缓考学生在补测时,如仍未恢复,可在考点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免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免考,完善免考手续后,其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考生不得申请单项免考或缓考,缓考仅限一次。
七、组织与领导
1、体育考试工作在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实现体育考试科学化、规范化,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明确办事机构,并切实负起责任;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体育考试应急预案,编印考务手册等。各县、区须将本地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实施方案、考务手册、考生须知、应急预案等书面材料于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收,联系人:龚改)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区教育局对本辖区体育考试考风考纪工作负总责。体育考试是复杂、细致、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县、区教育局要妥善、科学安排考点,统一调度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保证评分标准一致;要对参加考试的各类人员进行业务、纪律培训,保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对免考、缓考学生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3、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长、教务人员、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弄清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宣传,正确引导,合理安排和精心组织本校学生安全顺畅参加体育考试。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要上好体育课,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指导学生科学、安全参赛,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各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