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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新政策解读

更新:2023-08-12 20:59:02 高考升学网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问你介绍关于江门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主要包括江门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江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江门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相关信息。

一、江门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适用范围

住院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因欠费、未出示IC卡登记等原因,没有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请在2个月内带以下资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待遇核发窗口办理报销。

报销材料

住院报销:

(1)收费收据原件;

(2)收费明细单原件(总清单);

(3)本次住院病历(含封面)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属医技类的费用(如CT、MRI等),还须提供检查诊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检查作定位需要,则需提供定位证明并加具公章);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如无身份证则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7)IC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无IC卡需提供本人银行卡或存折(结算账户)];

(8)其他:住院期间使用蛋白类或血液类制品需提供病危通知书,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治疗需提供医院证明、收费收据和清单、相关报告单;其他:因交通事故住院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相关证明,宫外孕等疾病需提供计生部门的证明;

(9)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门诊报销:

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和身份证。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2个月内带上述资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待遇核发窗口办理报销。

门诊报销:

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

3、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二、江门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最高: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起付标准: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20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

3、非定点医疗机构:900。

基金支付比例:

1、连续缴费不足2年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非定点医疗机构:40%。

2、连续缴费满2年以上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5%;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3)、非定点医疗机构:45%。

门诊费用报销:

在门诊定点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120元。当年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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