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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更新:2024-03-02 01:59:09 高考升学网

马鞍山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马鞍山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马鞍山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体现“两个坚持”、“八个严格”、“一个规范”,确保义务教育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就学的机会。

“两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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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招生原则,确保免试入学。

一要坚持“公办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免试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学区划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批准的计划实行免试入学的办法。

二要坚持“两个统一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保障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两个统一”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成套住宅及完全产权(100%产权)。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结果,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便民为民,确保公平公正。

一是继续使用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实现网上上传资料、网上审核、网上派位。学生家长使用手机下载“皖事通”APP,实名注册登录,进入“小升初材料登记”。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填报户籍、房产等信息,规范上传房产权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房产权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同时,开发学位房查询系统,方便查询房产学位使用情况。6月下旬组织填报信息,7月底前完成审核派位工作。

二是继续实行民办初中招生100%电脑派位政策。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均采取电脑摇号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在其他学校电脑摇号后实行全额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应采取电脑摇号方式进行录取。

三是继续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子女就学问题。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投资者以及烈军属子女、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两证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县区教育局牵头,全面落实“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政策,实施“一生一案”,进一步推进普特融合、全纳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

“八个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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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二)严格实施“学位年限制”。自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年限制”。公办小学实施“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施“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初中就读。每学年开学时(毕业年级为5月上旬),学校均须负责审验每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与户口簿,确保与入学时保持一致。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明确审核结果的运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公、民办的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均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并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备案。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新生分班工作,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现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优先保证本学区范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公办初中如违规招收择校生,则该生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同时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问责。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五)严格禁止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必须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六)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跨学区、跨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只出不入”。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

(七)严格控制大班额。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学龄人口预测,准确研判入学形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加大学位供给力度。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

(八)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健全控辍保学机制,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贫或因病失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要提供送教上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一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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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前全市各民办学校党建内容进章程和党组织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完成率100%,学校党组织覆盖率达100%。

(二)促规范。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100%电脑派位政策,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已经正式更名为马鞍山东方实验学校,市区其余民办中小学校校名全部通过经民政部门审核。

(三)调结构。根据统一部署,我市要通过政府购买学位、依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核定计划、依法停止招生、转为公办学校等方式,确保今年8月底前,全市及各县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达到国家和省调控目标要求。为此,今年我市民办学校招生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招生范围。根据省教育厅“民办学校招生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的精神,我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取消三县招生计划,三县和博望区的民办学校只招收本辖区学生。

二是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市区停止秀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根据学校占地面积、师资配备等核心办学指标,科学核定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学校招生计划。2022年安排成功学校招生计划560人;中加双语学校初中招生计划400人;东方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计划460人(包括面向全市电脑摇号160人和东方明珠小区业主子女政府委托培养计划);建中学校初中招生计划400人(含本校小学直升人数)、小学招生计划220人。

三县及博望区、郑蒲港新区要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科学制定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7月4日—7月5日,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招生学校或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大厅进行报名。7月8日进行电脑摇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摇号顺序依据各招生学校报名人数的多少来决定,人数多的先派位录取,依次进行,派位结果当场公布,已被前面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参加后面学校的电脑摇号。7月9日、10日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报名注册并交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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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22年我市今年普高招生政策概括为五个不变,三个调整。

“五个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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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标准和依据不变。

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应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考生的地理、生物学(含试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美术、音乐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要求。

录取依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按照A、B、C、D等级分别赋4、3、2、1分,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二)中考总分值不变。

2022年,全市中考总分值仍为780分。其中省统考各科目卷面分值680分,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成绩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学科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6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视作一门学科,满分为2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三)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不变。

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仍旧依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对省示范高中指标100%分配到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的权重分别是60%、40%,指标生分配计算公式也未调整。各初中学校已报名参加中考,但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作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市二中国际班招生计划不按照指标生办法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报名点),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志愿,面向市区中考考生录取。

(四)普通高中录取批次不变。

依旧分为三个批次。提前批次。市二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空乘班等特色班类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在三类之间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五)招生政策规定不变。

一是三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在花山区、雨山区以及博望区招生。二中博望分校可面向当涂招收博望区考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

二是博望区初三毕业生选择市区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市区考生对待;选择当涂县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当涂县考生对待。安师大郑蒲港分校和县籍考生参照《关于安师大郑蒲港学校有关中考招生政策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三是只有实际在籍且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数不作为省示范高中计划分配基数。市区学校的择校生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超计划的学生不得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

四是严格学籍管理规定,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五是规范特长生招生,各县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相应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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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国际班招生安排。二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不变,二中郑蒲港分校国际班停止招生。

(二)调整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标准。根据《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等一类军人子女按照所在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0%计入考生总分投档。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等二类军人子女按照所在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计入考生总分投档;其他类型军人子女按照个人中考成绩加8分投档。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三)调整普高招生计划。由于今年我市中考报名人数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43人,其中市区增加718人、含山增加52人、和县增加763人、当涂县增加310人。根据普职协调发展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需要,对部分公办高中、民办高中适应增加了招生计划,保证今年招生计划普高占比与去年基本一致,三县普高招生占比也大体相同,其中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810人,增加482人;含山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73人,增加5人;和县普高招生计划2655人,增加442人;当涂县普高招生计划3370人,增加159人。市和三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将随招生文件一并公布。

我市普高招生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6月14日—16日上午,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6月20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7月5日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9日公布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数;7月12日—14日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3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二、马鞍山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三、马鞍山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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