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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税务局上班时间安排,税务局周六周日上班吗

更新:2023-08-17 15:41:00 高考升学网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业务。但是各地税务局上班时间都有自己的规定,很多芜湖的纳税人想知道芜湖税务局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芜湖税务局周六日是否上班?本文小编为你解读芜湖税务局上班时间规定的知识。

一、芜湖税务局上班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芜湖税务局简介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99人,下设无为、芜湖、繁昌、南陵4个县局,担负全市8.8万户纳税人的征收管理任务。近年来,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创新税务管理,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安徽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芜湖市国家税务局、芜湖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是芜湖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以及“营改增”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纳税服务;负责本系统风险应对管理。

(八)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九)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十)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政风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四)承办省国家税务局和芜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局设立6个内设机构(副处级):办公室、税政制度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收入规划核算处、后勤管理处;设立4个直属机构(副处级):纳税服务局、第一税源管理局、第二税源管理局、稽查局。同时,按规定另设立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正科级)。

一、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信访、保密、密码、督办、档案、综治、重要接待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本局内、外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税收调研、科研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税政制度处

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征管制度;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税种管理和国际税收业务管理;开展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落实税种分析、政策效应分析;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征管资料等综合征管业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组织编写和修订工作规程;负责综合征管软件、税控装置等税收业务系统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和交换;负责风险应对的考核管理;负责系统内部税收政策咨询解答;根据上级要求实施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管理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委办公室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局党组的各项决议;负责制订和落实市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对党员进行管理、监督、教育和奖惩;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及发展党员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实施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办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组织落实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情况;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风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本级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受理本级及系统的检举、控告和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综合巡视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全局组织税收收入管理及税收计划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税款退库相关事项;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调查、减免税调查工作;管理和监督税收基础数据质量;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与运维;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项目立项、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办省局技术支持分中心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后勤管理处

负责系统财务和市局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办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纳税服务局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规范本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受理申报、报税、购票、审批、备案等各类涉税事宜;负责税款征收、出口退税、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投诉,落实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纳税人户籍基本登记信息和日常维护;负责市区车购税税款征收和管理;负责注税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落实部门党建廉政、教育培训、文明创建、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办税服务与日常管理事项的划分,根据省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国税发〔2013〕56号)执行。

九、第一税源管理局

专司省局监控的列明大企业范围以外的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和市区中小企业的纳税评估。主要负责按行业实施纳税评估,督促纳税人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以及税收风险相关建议;定期向日常管理部门反馈评估中发现的行业涉税风险问题,向政策管理部门反馈评估工作建议;对评估中发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涉嫌偷、逃、骗、抗税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第二税源管理局

负责催报催缴、税款核定、发票核查、欠税清理、任务执行;开展风险提醒、风险核查;承办纳税人税收优惠项目和优惠政策备案后的后续管理以及出口函调核查、增值税异常抵扣凭证核查;承担重点税源税收分析、预测和监控;落实市区税收收入任务;负责大企业税收日常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负责加工后第三方信息的核查;根据评估部门反馈的行业涉税风险,对纳税人相关事项实施日常管理;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日常管理事项与办税服务事项的划分,根据省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国税发〔2013〕56号)执行。

十一、稽查局

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考核;各类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税收秩序整顿、大要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和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全市范围所有案件的统一管理;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协调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工作联系;税务检查证件的管理;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相关考评指标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国税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以及“营改增”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工作;配合上级国税机关做好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税收收入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政风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四)承办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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