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失业保险 > 正文

苏州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更新:2023-08-17 04:58:52 高考升学网

  一、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二、缴费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三、缴费二十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四、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最新图文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52

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49

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3-12 09:0:47

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3-12 0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