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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个人最低和最高比例公布

更新:2023-08-11 18:53:44 高考升学网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那么2018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呢?福建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和公司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年福建最新社保缴费基数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自7月1日起,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3381.60元,最高不超过16908元。

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5636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563.60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3381.6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338.16元。

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

榕医保文〔2017〕2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即: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二、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和资助参保政策,全面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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