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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个人最低和最高比例公布

更新:2023-08-15 20:12:54 高考升学网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那么2018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呢?江苏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和公司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年江苏最新社保缴费基数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8年江苏社会保险费率降低方案

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为:从2018年5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

从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包括江阴、吴江、常熟、昆山、太仓、句容、泰兴等15个统筹区),以现行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下同)为基础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市本级、常州市本级、南通、徐州丰县等35个统筹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4月30日。

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可以停止下调。

同时,江苏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做实缴费基数,优化参保结构,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记者了解到,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比去年提高588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比去年提高7057元。  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比去年提高1764元;缴费工资下限按3125元执行,比去年提高185元。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与企业职工同步调整,缴费工资下限则为3360元。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在通知中,省人社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地区,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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