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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婚假国家新规定

更新:2023-08-16 12:44:33 高考升学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那么安徽省婚假国家规定,安徽省晚婚假期多少天?下面大学高考小编就为大家提供的最新安徽省晚婚假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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