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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最低基数,佛山社保最低基数每月交多少钱

更新:2023-08-17 01:37:08 高考升学网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8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社保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20〕33号),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1600元。

三、因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表(更新时间:2020年7月1日)
险种费率缴费对象缴费基数下限(元)缴费基数上限(元)
基本养老保险13%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337620268
12%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8%个人
失业保险(一档)0.32%单位172021600
0.20%个人
失业保险(二档)0.48%单位
0.20%个人
失业保险(三档)0.80%单位
0.20%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50%单位5626
0.50%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50%单位
1.50%个人
生育保险1.00%单位5626
工伤保险一类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10%单位
上浮至120%0.12%
上浮至150%0.15%
工伤保险二类下浮至50%0.10%
下浮至80%0.16%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20%
上浮至120%0.24%
上浮至150%0.30%
工伤保险三类下浮至50%0.15%
下浮至80%0.24%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30%
上浮至120%0.36%
上浮至150%0.45%
工伤保险四类下浮至50%0.23%
下浮至80%0.36%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45%
上浮至120%0.54%
上浮至150%0.68%
工伤保险五类下浮至50%0.25%
下浮至80%0.40%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50%
上浮至120%0.60%
上浮至150%0.75%
工伤保险六类下浮至50%0.28%
下浮至80%0.44%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55%
上浮至120%0.66%
上浮至150%0.83%
工伤保险七类下浮至50%0.30%
下浮至80%0.48%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60%
上浮至120%0.72%
上浮至150%0.90%
工伤保险八类下浮至50%0.33%
下浮至80%0.52%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65%
上浮至120%0.78%
上浮至15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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