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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汕头异地中考有关问题的问答

更新:2023-08-10 10:18:18 高考升学网

中考是为高中的学习奠定基础,所以了解中考也是尤其重要,华当教育为大家分享了随迁子女在汕头异地中考有关问题的问答,希望大家认真观看!

日前,汕头市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本市参加升学考试(以下称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市教育局就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主要问题作了如下解答。

一、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国家和省提出的明确要求。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我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制订工作,我市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制订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关系重大,我们做了充分准备。我市在制订政策过程中,重点就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需求和本市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现状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一是大体明晰了来我市务工群体的人数、来源、职业特点等情况;二是清晰了解我市现阶段随迁子女在各个年级的就学状况和近年来的变动趋势等;三是了解了我市公共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包括城市容量、校舍、师资、班额等情况;四是认真估算可能符合条件参加我市中考的随迁子女人数规模。通过调研我们得出结论:目前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总人数大约有11万人,具有一定的规模,在粤东地区明显多于其他市,且呈增长趋势,而我市目前的高中阶段教育承载能力有限,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必须坚持通盘考虑、权衡利弊、积极稳妥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我市制订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制订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中明确要求: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中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

四、我市在制订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过程中主要考虑处理好哪些关系?

答:解决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受资源配置、财政体制、教育体制、社会管理、人口迁移等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的问题。因此,我市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处理好以下六个关系: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与我市现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的关系;二是处理好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客观需求和我市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我市中考改革和全省高考改革的关系,重点处理好考试方案的衔接问题;四是处理好我市的规定与全省工作大局要求的关系;五是处理好本市户籍子女和随迁子女两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六是处理好新政策和旧政策的关系。

五、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的制定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我市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政策。按市政府的指示,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参与,对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需求和本市教育资源承载能力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召开讨论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区县、学校、专家代表和部分外来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借鉴兄弟市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升学考试工作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然后召开全市招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之后再征求发改局、公安局、人社局的修改意见,形成修改方案后下发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再充分听取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代表的修改意见,形成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意见,报省考试院征求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向社会公布。

六、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如何设置?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在《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对现阶段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具体条件分类别作如下设置:

(一)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我市的中考,并享受与父母务工居住地所属区县常住户籍考生同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待遇:①其父母只要有一方在我市同一区县连续持居住证住满3年(含3年);②其父母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在同一区县;③其父母只要有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④随迁子女本人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二)不能完全享受与父母务工居住地所属区县常住户籍考生同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待遇的报考规定。同时具备(一)中第②-④款条件,连续3年持我市居住证,但3年中不在同一区县居住的随迁子女可参加我市中考,只填报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根据当年教育资源情况确定。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也可在我市参加中考,但需回原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四)报考我市中职学校的规定。凡随迁子女无论在何地参加中考,只要其父母有一方在我市务工,均可持有效中考成绩单,填报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并享受我市常住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今后随着我市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提高,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策,逐步降低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

七、《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新近才出台,今年在具体实施中有没有过渡性规定?

答:考虑到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新老政策的衔接,根据省允许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可以有过渡期的指示,我市在今年的具体实施办法中,作了如下过渡性规定:

(一)随迁子女的父母有一方在我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但其所持居住证签发时间未满3年,这类人员可凭其所持居住证和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其实际居住已满3年的证明到其子女就读学校申请。

(二)同时具备问题六第(一)部分中第②-④款条件,持有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但3年中不在同一区县居住的,其随迁子女可参加我市中考,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现住区县的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学校的志愿,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计划生志愿。

(三)不符合问题六第(一)部分中第①-④款条件的随迁子女,又无法回原籍考试、就读,也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可报读各民办学校和所居住区县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学校的择校生及部分学校计划生志愿,具体学校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布。

八、我市对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报考资格如何认定?

答:对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报考资格的认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认定。教育部门负责对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3163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九、今年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如何办理中考报名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对今年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按以下要求完成中考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由父母向本人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户口本(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②申请人居住证(如居住证签发不满3年的,还需提供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已满3年的证明);③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④申请人社保证明;⑤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⑥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二)各报名点负责验核本报名点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负责验核户口本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收取户口本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验核人在户口本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及社保、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报考范围,连同申报材料上报区县招生办审批、备案。

(三)经区县招生办审核同意,由各报名点指导在本报名点内报考的随迁子女如实填写《汕头市随迁子女中考预报名表》。

(四)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为随迁子女摄像,并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供考生和考生家长校对及签名确认。

十、在今年的中考报考工作中,随迁子女什么时候可以填报志愿?

答:在今年的中考报考工作中,随迁子女和我市本地常住户籍考生同一时间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具体的志愿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一、我市制定的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何时启动?

答:现在已启动。4月7-8日接受报名。

十二、今后打算在汕头参加中考录取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要认真弄清我市《工作意见》中所规定的各种准入条件。我市今年具体的实施办法是过渡性的,到就不再有过渡性办法了。所以,有打算让孩子在汕头参加中考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一定要及早规划自己的务工、居住和子女的随迁就读义务教育等问题,届时才不会耽误子女的中考录取。

十三、打算在广东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按省的规定,1.已在我省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起就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2.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3.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打算在广东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对以上规定要注意弄清须有哪些条件、什么范围、什么类别、起始时间等问题,衡量自己能否达到,及早做好打算。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3月28日

随迁子女在汕头异地中考有关问题的问答就为同学们介绍到这里,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华当教育的帮助下,在中考的道路上高人一等!华当教育将一如既往为同学们提供最新最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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