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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南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

更新:2023-08-12 07:28:06 高考升学网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南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南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今年7月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将超过600元,并确保补差金额增长率高于5%。这是昨天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上传来的消息。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620元和597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提升城乡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2017年,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城市低保月度保障标准均提高到640元;启东市、海门市、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城市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600元。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开发区农村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640元;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农村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600元;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农村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550元。我市出台《南通市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行兜底保障。所有县(市)区均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意见,并完成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工作。同时,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高。市、县医疗救助制度加速并轨,全市全年住院救助32.22万人次、门诊救助61.1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02亿元。临时救助进一步加强,共开展临救2.93万人次,支出资金2213万元。

今年,我市将根据“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求,全面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力度。针对因病致贫等“支出型”困难家庭,将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双向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切实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在精准救助方面,我市将加强部门协作,完成南通市困难家庭救助精准识别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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