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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更新:2023-08-12 05:41:44 高考升学网

2020年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教育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2年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13 招生代码:6355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567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93-4821205

网址:http://www.pyshxy.com

第十条学院概况: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360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00余人,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2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00万元;图书馆藏书15万余册;建设有9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室)和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新生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均衡发展的标准择优选拔新生。

第十七条 我校按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以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高考实际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第十八条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20] (456号)》要求公布:理工类收费42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河南省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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