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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两篇)

更新:2023-08-11 15:47:28 高考升学网

篇一:

为落实中央和省、地、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及相关部门,重点查处和整治十类问题: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工作举措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

(一)开展线索起底行动。

一是梳理排查信访举报。办事处以近五年为重点,梳理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二是双向移送线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花园派出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明确双方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人、内容、时限和方式。

三是巡察拓展线索来源。办事处对涉黑涉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开展专项巡察,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深入了解,摸清情况,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发现一起、移送一起。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办事处涉黑涉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

五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每月梳理汇总,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开展严查严惩行动。

一是同步调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复杂案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派出所同步调查,协调推进。

二是分片指导办案。由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统筹审查调查资源,有效解决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严惩内外勾联。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的办事处及社区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一是定期开展督查。办事处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随机抽取社区、采取走村入户、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是坚决追责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相关办事处属职能部门和办事处村干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执行落实不力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认真整改。

(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问题研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乡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现象作为重点,认真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沟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报送至综治办。

(五)开展警示教育行动。

一是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宣讲。

二是开展个别谈话。对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办事处干部及社区干部观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边惩治边警示,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明是非、辨善恶。

四是加强通报曝光。对查结的办事处社区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有力,落实责任。办事处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门负责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二)动真碰硬,尽职尽责。办事处要敢啃硬骨头,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冲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不折不扣地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三)依纪依法,守纪守法。审查调查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要严明法纪红线,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办事处干部涉黑涉恶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遮丑护短。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发[20xx]1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市发[20xx]7号)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与加强“三基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转型综改主阵地、对外开放桥头堡、宜居宜业明星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

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持早发现、早处理,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切实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严格排查本单位商务流通领域中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个全部”、“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中旬前)。本单位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实施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12月)。深入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有效运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本商务流通领域内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攻坚阶段(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全面深化基层组织建设。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内容

(一)重点对象

本单位重点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深入全县加油站、超市、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摸排打击以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5、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寻求政治靠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工作举措

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为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整体合力,建立七项工作机制。

1、定期报告机制。本单位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报送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线索核查情况和案件侦办情况。

2、工作例会机制。本单位建立工作月例会制度,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本单位成员,通报重点线索核查情况、案件侦办情况,研究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黑涉恶线索问题移交机制。本单位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政法机关通报移交。

4、“保护伞”线索问题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线索案件移送情况同时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群众举报反馈奖励机制。设立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转办和限期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并严格落实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本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工作保障。本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树立鲜明导向,对在扫黑除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要优先选拔使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本单位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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