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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更新:2023-08-16 15:17:03 高考升学网

一、贵阳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贵阳学院学费标准如下:园林、茶学专业3830元/年、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物流管理、日语专业41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
序号院系专业学费
1园林、茶学3830.00
2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物流管理、日语4100.00
3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秘书学、体育教肓、社会体肓指导与管理4100.00
4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软件工程4200.00
5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药学、机械电子工程、建筑学4200.00
6文秘、旅游英语、导游、学前教育、软件技术、计算 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化学教育、会计、市场 营销、电子商务、园林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法律事务、体育教育3500.00

7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9000.00
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班)、软件工程(国际班)、土木工程(国际班)22000.00

二、贵阳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贵阳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9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0年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九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条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含艺术类、体育类)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口语成绩须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C等,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十七条 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贵阳学院招生网站(http://zjc.gyu.cn)、贵阳学院主页(www.gyu.cn)发布招生有关信息。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监督电话:0851-8523188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贵阳学院简介

贵阳学院是由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贵阳市金筑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于1985年(其前身是1978年设立的“贵阳师范学院贵阳专科班”),2001年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举办本科教育。贵阳市金筑大学是成立于1984年的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贵阳师范学校并入。2010年,学校作为全国试点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8月,被确定为贵州省新建本科学校中唯一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按需推荐单位。

学校坐落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规划面积1200亩。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含1个继续教育学院)、51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农学、艺术学、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13个省(市、区)招生,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0546人,其中本科9810人、专科641人、预科95人;有留学生20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中国专利保护协会贵州研究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3个;获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基地1个;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有贵州省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技术中心4个、科技创新团队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产学研基地6个;有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3个;有国家级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2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教师发展中心1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zjc.gyu.cn/info/1167/3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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